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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扬州的潘先生在网上买了一款品牌手机。可用了没几天,手机就出现了各种毛病。意识到被骗的潘先生报了警。经过侦查,警方挖出了一个隐藏在网络背后的拼装、翻新卖手机的团伙。该团伙半年多时间营业额达到了 7400 余万元。近日,案件移送至仪征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团伙 6 人被判刑。
△网店客服介绍所谓的手机 " 情况 " 通讯员供图
近日,扬州的潘先生在浏览网络平台时,看到了一家店铺,该店铺销售 " 原装正品 " 手机,咨询客服,对方也称这肯定是正品,于是他购买了一部。很快,手机寄到了潘先生手中,但他总觉得机器有问题,像翻新机。一开始,潘先生并没有太在意,可很快发现手机出现了耗电快、卡顿、屏幕接触不灵的现象,又过了一段时间,手机甚至已经无法正常开机。潘先生越想越不对,于是前往公安机关报了案。
警方立刻展开侦查,追根溯源发现了端倪。原来,这家售卖手机的网店背后,竟隐藏着一个翻新的团伙。经查,团伙成员、网店老板王某等 2 人在未取得手机公司授权的情况下,从张某等 3 人处大量收购换过后盖、屏幕、电池等的翻新手机,进行二次包装后以 " 正品、全新品牌手机 " 通过网店以正常价格销售,二次包装所使用的手机包装盒、充电头、数据线均系假冒该公司商标的商品。
其中,张某等 3 人长期从市场上收购该品牌二手手机,经翻新后向王某供货;3 人之外的另一人彭某则长期向王某销售带有假冒该公司商标的手机后盖。负责组装的成员收到有磨损的后盖后,会重新进行翻新,同时印上假冒的商标。而为了避开买主收到货后对系统进行检查,他们还会将电池状态改为百分之百,充电次数改为 0。
销售过程中,王某等人会将价格标注得比正价便宜一两百元,并号称自己售卖的手机是已拆封但是全新未使用的,因此会便宜一些。
经统计,截至案发,王某等人共计销售翻新苹果手机约 20000 部,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 7400 余万元,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 300 余万元。
案件移送至仪征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王某等 5 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权人许可,擅自翻新二手品牌手机并进行销售获取非法利润,或者明知是翻新的二手手机仍收购并二次包装后以全新手机进行销售的行为,属于在同一种商品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均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彭某明知是假冒品牌手机后盖仍然予以销售的行为,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近日,仪征市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判处 6 人有期徒刑 5 年 3 个月至 1 年 6 个月不等的刑期,部分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校对 季林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