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
(相关资料图)
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公示近期5起
涉及摩托车的典型事故案例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自觉遵法守规
安全文明出行
案例一
8月7日7时许,在海南省G360文临高速某路段,发生一起轻型货车与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撞的事故,摩托车驾驶人存在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无号牌机动车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事故致摩托车驾驶人死亡。
海南交警提示:无号牌摩托车因为没有登记上牌,无法购买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导致事故保险救济渠道缺失,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同时,骑乘车辆时应当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法规。
案例二
8月7日8时许,在海南省某城镇道路,发生一起小型客车与三轮电动车相撞的事故,三轮电动车驾驶人存在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的不文明交通行为,事故致摩托车驾驶人死亡。
海南交警提示: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要注意观察,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不与其他车辆争道抢行,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案例三
8月7日17时许,在海南省G225海榆西线某路段,发生一起重型货车与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撞的事故,摩托车驾驶人存在未确保安全驾驶,驾驶无号牌机动车上路的交通违法行为,事故致摩托车驾驶人死亡。
海南交警提示:大型车辆往往存在视觉盲区,驾驶二轮车时,切勿在大车前方穿行,遇大车转弯时,保持安全距离,切勿抢先超越大车,待大车通过后再通行。除此之外,无号牌车辆被盗后,因没有号牌,公安部门难以查证和追回,车辆所有人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案例四
8月13日11时许,在海南省某城镇道路,发生一起轻型货车与轻便摩托车相撞的事故,摩托车驾驶人存在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的不文明交通行为,且摩托车无号牌。事故致摩托车驾驶人死亡。
海南交警提示:侥幸总是伴随着危险,不能抱有“车能看见我”“车会躲开我”的想法,为了贪快抢这一秒的时间而把自己及他人置于危险之中。同时,驾驶无号牌车辆,由于没有车牌及保险等信息,受害人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肇事者也可能面临高额赔偿以及刑事责任。
案例五
8月8日15时许,在海南省某市县道路,发生一起重型货车与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撞的事故,摩托车驾驶人存在无证驾驶机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未确认安全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事故致摩托车驾驶人死亡。
海南交警提示: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请您一定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再上路行驶。在行驶的过程中,要注意观察周围的路况,遵规守法,安全行驶。此外,车辆应当依法依规上牌,否则遇到事故,将会缺乏事故保险救济渠道,权益得不到保障。
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来源: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海南交警微信公众号
审核:符海涛 龙继涛
编辑:王明宣